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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婚外情蒐證要合法

已刪除: 不管是老婆偷吃還是老公婚外情,婚姻關係中每有人都不希望遭受另外一伴的背叛,隨著社會風氣日漸開放,雖然大家不再給離婚貼上負面標籤,但同時對婚姻關係的態度也不像過去一樣謹慎,許多人在還沒想清楚時就一頭衝進婚姻關係中,也有些人對長時間的婚姻關係因為平淡感到無趣,進而轉往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找尋新鮮,但不管時代如何變遷,對配偶忠誠都是夫妻之間不會改變的義務,當伴侶對婚姻不忠貞、出軌偷吃時,身為配偶的我們絕對有要求賠償的權利,但小心不要被一發現老婆或老公外遇就失去思考能力,如果沒有採取合法外遇蒐證方法,那很可能發生即使捉姦在床也是白忙一場的情況。

外遇蒐證-婚外情律師

外遇訴訟要懂得如何去保護自己權益

在2020年的大法官釋憲法庭宣布「刑法通姦罪除罪化」之後,台灣法律對外遇只能夠透過「侵害配偶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且外遇訴訟在法律上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沒有主動提起訴訟,法官就不會介入調查,除此之外提起訴訟後,法院也不會代為調查侵害配偶權,所有蒐證、提告、答辯等相關訴訟過程都要由當事人自己處理舉證,因此外遇訴訟的當事人通常會委任專業律師協助官司流程,除了可以有效率的處理訴訟相關事項,也能夠得到合法外遇蒐證的手法建議,避免當事人被老婆、老公外遇氣到沖昏頭,直接破門而入想要抓姦在床,這樣的蒐證方式不僅會害卡到官司更慘的是蒐集到的證據還有機會不被法官採用,因此除非擁有相關的法律背景,否則還是建議聘任專業徵信社或法律人士協助處理外遇-侵害配偶權相關等

外遇蒐證毀損債權罪

調查蒐證要合法不合法會有風險

外遇婚外情事件並不頻繁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對於一般人來說「外遇」「背叛」這個詞聽起來就像是別人的事情,也導致一般人缺少對合法外遇蒐證方法的觀念。許多人對婚外情還存在著「必須抓姦在床」或是「只要抓姦在床就對了」的錯誤觀念,進而疏忽了蒐證手段的合法性。台灣是個非常重視個人隱私的國家,即使是像夫妻這樣的親密關係,夫妻也同樣不能夠侵犯到對方的隱私權,翻閱對方的上網紀錄、通話紀錄、通訊軟體,大到利用竊聽器、追蹤器跟蹤、監聽對方,都是屬於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即使目的是為了搜集配偶的外遇證據也不屬於合法使用行為,更別說直接闖入第三着家裡、踹開飯店房間門這種私闖民宅、毀壞私人財產絕對違法卡到妨害秘密跟侵入住宅相關等刑罰。

外遇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因此需要當事人自行蒐證提告,而當事人在蒐證過程中非常容易因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導致自己侵犯他人隱私權而不自知,處處充滿風險。

債權

合法外遇蒐證方法

當外遇發生的時候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冷靜」,只有冷靜下來思考對策才能為自己爭取到該有的權益,台灣刑法第155-2條規定:「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證據都具有「證明能力」,使用違法方式取得的證據並不會被法官採用,那麽,怎麼樣的蒐證手段才是合法的呢?

外遇蒐證最容易違法的妨害祕密刑責:
1.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從法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合法外遇蒐證的要領就是「有明確目的」以及「公開」這兩項,以下用幾個實力都是合法外遇蒐證的方法:
在公開場合側錄老婆、老公外遇的影像,公開場合包含百貨公司、飯店交誼廳、公共停車場等大眾都可以出入的地方。而外遇影像不一定要抓姦在床,愛撫、擁吻等超過正常社交行為的舉動都可以蒐證。
3.在兩人共同使用空間側錄、監聽,在家中或是共有的車輛上裝置竊聽裝置屬於合法外遇蒐證方式,比方說家中原本用來防盜的監視器拍到的外遇畫面,或是行車紀錄器錄到的相關音訊檔案,由於調查蒐證區域是兩人共同生活區域或共有財產,因此並沒有違法的疑慮。

三方徵信社:來電諮詢:0800-088-139

老婆、老公外遇是每個人都不願意遇到的情況,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也不要逃避,冷靜的透過合法外遇蒐證方式收集證據,若需要三方徵信社協助法律相關問題-歡迎線上諮詢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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