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三方徵信社接到這家暴案件的時候有時候受到傷害不只僅僅是大人而已,也是對小孩另外一種無形的傷害,環境改變一個人,當在家暴中成長的小孩,往往的性格都會變成比較極端的小孩子,尤其是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這種家暴方式對小孩子的肉體上的傷害會更嚴重陰影會更深,當家暴事件發生的時候,一定要尋求管道趕快解決切勿想著另一半一定會改過,狗改不了吃屎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台灣每年的家暴的案件都是每年都是在上升,婚姻的失敗要懂得快刀斬亂馬不要導致下一代的傷害三方徵信社都會協助委託人蒐證與保護被害人的立場經由法律協助與訴訟爭取權益,討回公道協助,被害人重生有新的開始。
離婚律師
以下三方徵信社律師見解:
發生家庭暴力事件的時候,除了一般的刑、民事訴訟,還可以聲請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做以下的事項:
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 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
四、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定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九、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十、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十一、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用。
十二、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所得來源相關資訊。
十三、命其他保護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