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式討債重判:狂按電鈴-咆哮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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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討債集團成員張誌恩、陳志偉、何儒勳及王國洲等,自99年以來,標榜合法討債,以惡煞手法同時闖入債務人家中,進行咆哮、滯留、狂按電鈴、站崗等精神轟炸方式進行討債,導致多名被害者苦不堪言,甚至無視公權力,誣告警方傷害。新北地院依強制罪等罪判處4人徒刑,刑期從3年10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

集團主嫌張晉維目前仍在通緝中。檢警調查發現,張晉維經營「方陣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外聲稱「一切合法」,強調催收過程錄音錄影,絕無後遺症,吸引許多案件上門,然而大部分都是十多年前的舊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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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被害人及親友

該集團自99年開始犯案,成員會假裝快遞員送文件或包裹,直闖欠債者及其親友的家中,進行狂按電鈴、踹門、滯留、咆哮等行為,並要求簽署「分期償還和解書」。若找不到債務人,成員便騷擾其親友,甚至要求他們代償。

例如,某次集團闖進劉姓男子的女兒在超商上班時,不斷追問父親下落,故意大喊「欠錢都不用還喔!」讓她面臨尷尬,長達三小時的跟蹤,劉女最後只能躲進辦公室,仍遭電話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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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方嗆聲,還誣告傷害

更惡劣的是,同年7月,該集團闖入黃姓男子家中,圍住黃家人,喝令他們不準上廁所、洗澡、吃飯,甚至拿泡麵碗丟向黃妻,要求黃男向妻女下跪,哀求她們當保證人。當警方到場時,他們毫不畏懼,嗆聲「我們就是不離開」,甚至指使王國洲誣告警員傷害。

檢方在偵辦時,張誌恩及陳志偉皆否認犯行,辯稱是合法討債-何儒勳與王國洲則坦承。合議庭認為,四人利用糾纏、精神轟炸等手法,對被害者的心理造成強制力,依強制及強制未遂、恐嚇危安、侵入住宅、誣告等罪判刑。

三方徵信社解析

他們的行為雖然表面上看似正當,然而錯在不應該闖入他人家中,並不允許被害人上廁所、洗澡等基本需求。最大的問題在於如何不冒犯警方,討債的重點應該在於合法獲得債務,而不是使用這種極端手法。三方徵信社關心您的需求,提供專業的法律與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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