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生小孩,還能自己提離婚?答案:可以。
很多人以為「有錯的人不能提離婚」,但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家上更一字第16號判決直接打臉:丈夫外遇生子,妻子長期辱罵,法院判雙方都有責任,准予離婚。
三方徵信社用這件真實判決,告訴你法院看哪5點。

案件快覽
- 夫妻狀況:結婚多年,育有子女,丈夫長駐大陸
- 關鍵事實:分居超過6年、丈夫外遇生子、妻子長期辱罵
- 法院結果:113年12月25日判准離婚
- 重點:外遇是主因,但妻子加劇破裂=雙方有責
本案中,丈夫與妻子結婚多年,婚後育有子女,丈夫因工作關係長期在大陸地區工作或經商,夫妻長期聚少離多,後來妻子懷疑丈夫在外有不當男女關係,雙方因此多次爭吵。
丈夫於一次爭執後搬離共同住所,夫妻自此分居超過 6 年,期間未再共同生活、相聚或出遊,妻子後續發現丈夫在婚姻期間有外遇生子情形,雙方關係更加惡化,並衍生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等相關訴訟。
法院最後認定:雖然丈夫外遇生子是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但妻子長期以激烈言詞辱罵、貶損丈夫,加劇婚姻破綻原因,因此雙方對於婚姻難以維持均有可歸責事由,法院最後判準丈夫與妻子離婚。

關鍵1:外遇生子=婚姻破裂主因
法院認定:丈夫婚內外遇還生子,長期隱瞞,破壞忠誠與信任。
法律影響:
- 可訴請離婚
- 可提侵害配偶權求償
- 精神慰撫金可另外告
三方提醒:外遇生子要告,出生證明、入出境紀錄、同居照片是鐵證。
關鍵2:分居6年=名存實亡
夫妻分居後沒同住、沒出遊、沒修復。法院認為:已無共同生活基礎。
重點: 分居不會自動離婚,但分居+無修復可能=重大破綻。
關鍵3:有責配偶也能提離婚?
民法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可離婚,但事由可歸責於一方時,只有他方能提。
但本案法院說:雙方都有責時,不用比誰錯比較多。
- 丈夫:外遇生子(主責)
- 妻子:長期辱罵羞辱(加劇)
- 結果:雙方有責→任一方都可提→判准
結論:外遇方也能離婚,只要對方也有錯。
關鍵4:長期辱罵也會變有責
妻子被背叛可以理解,但法院看LINE紀錄:長期不堪言詞、貶損人格。
法院認定:難以原諒、無法回復共同生活,妻子對破裂也有責任。
給受害者提醒:
生氣可以,但不要長期辱罵、公開羞辱、威脅。這些紀錄會變成你「也有責」的證據,影響監護權和求償金額。
關鍵5:法院判准離婚的5大關鍵
- 分居逾6年 – 實質中斷共同生活
- 外遇生子 – 信任完全破裂
- 零良性互動 – 只有爭吵訴訟
- 無回復希望 – 任何人都難維持
- 雙方均有責 – 不需比較責任輕重
外遇生子還能求償嗎?
可以。離婚歸離婚,求償歸求償。
本案妻子另告侵害配偶權,法院認定丈夫與小三共同入境、同居,判賠有理由。
求償3要件:
- 外遇事實(對話、照片、同居)
- 婚姻受損(精神痛苦)
- 證據合法(不能偷拍、駭帳號)

外遇證據怎麼保存?
有用證據:
- LINE對話、曖昧訊息
- 同進出旅館、住家畫面
- 出入境紀錄
- 小孩出生證明、戶籍
- 消費、住宿紀錄
千萬別做:
- 裝GPS、竊聽、盜帳號 → 證據無效還被告
- 公開散布私密照 → 妨害秘密
三方徵信社做法: 合法跟監、行蹤釐清、證據保全,再交律師。
三方徵信社能幫什麼?
外遇生子案件最亂,我們做前期:
- 外遇調查、行蹤確認
- 小孩是否親生(可建議DNA方向)
- 證據合法性健檢
- 時間軸整理(給律師直接用)
- 轉介家事律師(離婚+求償一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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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外遇生子是重傷,但法院離婚看的是整體婚姻是否已死。
本案告訴你:分居夠久、雙方都有錯,外遇方也能訴請離婚。
面對外遇生子:
- 先冷靜存證據
- 不要辱罵對方(會變有責)
- 找三方先盤點,再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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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外遇生子是重大婚姻傷害,但離婚仍看整體破綻
從臺灣高等法院 113 年度家上更一字第16號民事判決可以看出,配偶外遇生子固然是嚴重破壞婚姻信任的行為,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求償基礎,但在離婚訴訟中法院仍會回到整體婚姻狀況判斷,包括夫妻是否長期分居、是否還有共同生活可能、雙方是否仍有修復婚姻意願,以及雙方是否都對婚姻破裂負有責任。
若夫妻已長期分居、互信全失、關係高度敵對,且雙方均有可歸責事由,法院即可能認定婚姻已經發生難以維持的重大破綻,進而判準離婚。
對民眾而言:面對外遇與婚姻糾紛時,最重要的是冷靜儲存證據、確認合法蒐證方向,並視案件需求尋求徵信社與律師等專業協助,讓後續協商、調解或訴訟程序更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