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跟監法嗎?先看結論
徵信社跟監並不是一律違法,但也不是只要在公共場所就什麼都能做。
是否合法,要看跟監的目的、場所、時間、持續程度使用設備及取得資料的方式。
尤其涉及:GPS定位、偷拍私人空間、竊聽、侵入住宅、非法取得個資,法律風險就會明顯提高。
司法院釋字第689號也指出:即使一個人在公共場所,仍可能享有合理期待不受持續跟追、監視與侵擾的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權。
所以真正專業的外遇調查不是「什麼方法都用」而是:在合法範圍內,把真正有價值的證據留下來。
相關文章; 偵防器材租借|徵信器材出租|5 大常見需求與解決方案
法律紅線1:公開場所跟監,不代表可以24小時無限追蹤
很多人認為:「人在馬路上就沒有隱私,可以一直跟。」
其實沒有這麼簡單在公開道路、餐廳出入口或一般公共場所進行必要範圍內的觀察與長時間、近距離、不斷掌握一個人的完整生活軌跡,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同。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所涉及的「無正當理由跟追,經勸阻不聽」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公民在公共場域仍享有的行動自由與不受侵擾權益。
徵信社簡單來說
跟監不是看到人在外面就能無限制跟。
必須注意目的是否合理、時間是否過度,以及是否已造成對方生活上的侵擾。
相關文章: 外遇蒐證裝密錄器合法嗎?證據拿到仍可能被起訴的5個原因
法律紅線2:不要隨便在另一半車上裝GPS
這是外遇蒐證最常見,也最容易出問題的一種方式。
有人會想:「車子是夫妻共同使用,我裝GPS抓外遇應該沒關係吧?」
這個想法風險非常高。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案件就曾處理擅自在車輛底盤裝設GPS、持續掌握使用人的位置、停留時間及行蹤資訊問題。
最高法院認為:利用GPS暗中取得他人非公開的動靜行止,可能涉及刑法第315條之1所規範的「電磁紀錄竊錄」。
截至2026年現行《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無故利用設備窺視、竊聽或以錄音、照相、錄影、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等行為,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要特別注意
不要自行把GPS偷偷裝在:
- 汽車底盤
- 機車
- 包包
- 隨身物品
- 其他可以持續追蹤位置的地方
抓外遇的目的,不會自動讓GPS追蹤變成合法。
法律紅線3:公開場所拍照與偷拍私人空間完全不同
外遇調查經常需要影像證據。
但「拍照」跟「偷拍」在法律上的風險差很多。
例如:兩人在一般道路、公開場所或餐廳出入口出現和直接把鏡頭伸進住宅、旅館房間、浴室或其他私人空間偷拍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真正要看的核心是:當事人在該場所是否具有合理的隱私期待。
特別不要做
- 擅闖住宅拍攝
- 闖進旅館房間抓姦
- 偷裝針孔攝影機
- 偷拍私人房間內活動
- 偷錄他人非公開談話
即使最後真的拍到外遇證據,也可能讓自己另外面臨妨害秘密、侵入住宅或民事侵權等問題。
證據拍到了,不代表取得證據的方法就合法。
相關文章: 外遇調查常見6點重要性
法律紅線4:徵信社不是所有個資都可以查
很多人找徵信社會問:「知道手機號碼可以查名字嗎?」
「有車牌可以查車主嗎?」
「可以查第三者住哪裡嗎?」
這些問題都會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依個資法第19條、第2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原則上要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條件;利用個資也原則上必須在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
所以:查得到,不代表取得方式合法。
尤其是來源不明的:
- 戶籍資料
- 通聯紀錄
- 非公開車籍資料
- 金融資料
- 手機申登資料
- 非公開住址
都要非常謹慎。
如果有人直接告訴你:「我們裡面有人,什麼都查得到。」
與其覺得厲害,更應該先問:「這些資料是怎麼合法取得的?」
法律紅線5:叫徵信社違法蒐證不代表委託人一定沒事
還有一個常見誤區:「是徵信社去做的,又不是我做的。」
不能這樣直接判斷。
如果委託人只是提出合法調查需求與委託人明確要求、知情甚至共同策劃違法蒐證,法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
因此不要直接要求:
- 「偷偷幫我裝GPS」
- 「想辦法進去偷拍」
- 「幫我弄到他的通聯紀錄」
- 「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幫我查出來」
委託徵信社的重點不只是查到真相,而是調查方式是否合法。
那外遇到底要怎麼合法蒐證?
外遇蒐證真正有價值的,不一定是一張「決定性照片」,而是能夠互相印證的證據鏈。
例如:異常行程 → 固定對象 → 頻繁接觸 → 親密互動 → 特定場所 → 多次發生
依個案情況,可以評估:
- 公開場所合理範圍的觀察與影像
- 當事人合法持有的對話或照片
- 合法取得的消費、住宿或行程資料
- 可以證明相關事實的證人
- 其他經律師評估可使用的證據
重點不是蒐證越多越好。
而是:這份證據怎麼取得?能證明什麼?後面是否真的用得到?
三方徵信社提醒:先確認目的,再決定蒐證方式
很多人發現另一半疑似外遇時,第一個念頭都是:「我要先抓到他。」
但更重要的是先想清楚:你拿到證據之後準備做什麼?
例如:
- 確認是否真的外遇
- 與配偶進行談判
- 提出離婚
- 主張侵害配偶權
- 處理夫妻財產問題
- 爭取監護權或相關家事權益
不同目的,需要的證據可能完全不同。
三方徵信社建議在調查開始前先確認案件目的,再安排合法蒐證方向;如果案件已經涉及離婚、財產、監護權或侵害配偶權,也可以同步由律師評估證據需求。
這樣才能避免花了大量費用,最後卻拿到一堆「知道真相,但是法律上不好使用」的資料。
常見問題 FAQ
Q1:徵信社跟監合法嗎?
不是一律合法,也不是一律違法。
需要看跟監目的、時間、場所、方式以及是否過度侵害他人的隱私與行動自由。
Q2:懷疑老公或老婆外遇,可以偷偷裝GPS嗎?
法律風險很高,不建議自行裝設。
最高法院已有GPS追蹤涉及妨害秘密問題的相關判決可供參考。
Q3:公共場所可以拍外遇照片嗎?
公共場所拍攝的法律風險通常與偷拍私人空間不同,但仍不能單憑「人在公共場所」就認定所有拍攝、長期監控方式都一定合法。
Q4:徵信社可以查第三者個資嗎?
不是所有個資都可以任意取得或使用。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仍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
Q5:抓外遇最重要的是什麼?
不是先衝去抓人。
而是先確認:要證明什麼,以及證據怎麼合法取得。
結論:合法蒐證,比「什麼都查得到」更重要
所以,「徵信社跟監合法嗎?」
答案不是單純的「可以」或「不可以」。
真正要看的是:目的、時間、場所、跟監方式、使用設備以及資料取得來源。
尤其遇到:GPS定位、偷拍私人空間、竊聽、侵入住宅、來源不明個資
更應該先確認法律風險。
如果已經懷疑另一半外遇與其自己冒險裝GPS、偷拍或非法查個資,不如先確認真正需要證明的事情,再規劃合法的調查方式。
三方徵信社提供外遇調查、合法蒐證、證據整理及相關合作律師轉介服務;若案件涉及離婚、侵害配偶權、監護權或夫妻財產爭議,可依實際需求搭配律師進一步評估。
諮詢專線:0800-088-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