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或家屬突然遇到 警方拘提、逮捕、通知到案、警詢或偵訊,最重要的第一件事,不是急著解釋,而是先確認自己的程序位置,並盡快聯繫專業律師。依《刑事訴訟法》,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在訊問前,應被告知犯罪嫌疑與罪名、得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以及得請求調查有利證據;如果無辯護人的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原則上應即停止訊問。
也因為刑事程序節奏很快,24小時律師事務所協助到場 的需求才會這麼高,很多人不是不知道「理論上可以找律師」,而是事情真的發生時,根本不知道現在要找誰、該怎麼處理,若臨時沒有熟悉的法律窗口,也可先透過 三方徵信社 協助釐清狀況,並安排 合作律師 或 專業律師推薦轉介,讓當事人與家屬能更快銜接到適合的法律資源。
為什麼被警方帶走後,越早找律師越重要?
面對警方拘提、逮捕或偵訊時,很多人會因為緊張、害怕或不了解程序,急著解釋、急著回答,結果反而讓自己陷入更被動的位置,專業律師的價值,不只是出現在開庭時,而是從警詢、偵查一開始,就能協助當事人釐清現在的程序狀況、提醒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利,並降低因為慌亂而留下不利陳述的風險。
依《刑事訴訟法》第98條: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態度,不得使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法。司法院也說明,緘默權代表被告可以拒絕回答問題、保持沉默,而且不能只因為沉默,就直接推定有罪。
挑選對的律師與律師事務所真的很重要
被拘提、逮捕後,可以要求律師到場嗎?
可以。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也一樣適用;而且不只是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也可以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這代表當事人被帶往警局或其他偵查機關時,家屬也能在第一時間協助找律師。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辯護人與 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接見或互通書信,不得限制;但接見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小時,且以一次為限。若檢察官遇有急迫情形且具正當理由,才得暫緩接見,並指定即時可接見的時間及場所。
警方一定要等律師到場嗎?常見的「四小時」是什麼意思?
這是很多網站最容易寫過頭的地方,比較精準的說法是:如果無辯護人的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依法原則上應停止訊問;但若被告同意續行訊問,則不在此限,這是《刑事訴訟法》第95條直接規定的內容。
至於很多人常看到的「等四小時」,並不是所有案件都一概適用。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在 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陳述 或 具原住民身分 的被告、犯罪嫌疑人,若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辯護;但若當事人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才得逕行訊問或詢問。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目前是 24 小時、365 天 服務,符合資格者可由本人、親友、社工或訊問機關申請,律師會前往警察局、地檢署或法院陪同當次程序,且由法扶支付律師費,法扶頁面也明列「可以請求律師到場」以及「律師到場前不可以訊問」等陪訊重點,但是否適用,仍須看是否符合專案資格。
24小時律師事務所協助到場,能幫上什麼?
當一個人突然進入刑事程序時,最需要的通常不是抽象法條,而是 現在這件事到底該怎麼處理。
專業律師到場,通常能在幾個層面提供很實際的幫助:
協助釐清程序位置
到底是通知到案、拘提、逮捕,還是已經進入正式偵查?不同程序位置,後續應對方式會不同。
協助理解與主張權利
包括緘默權、辯護權,以及是否要先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律師能幫助當事人更清楚理解自己現在能做什麼。
協助確認筆錄與陳述內容
法律扶助基金會明確指出,陪訊律師可協助提供法律建議、提醒可以不回答問題、對不妥當訊問提出異議,並確認筆錄內容是否就是當事人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幫助家屬掌握方向
很多家屬最困難的地方,不是知不知道要找律師,而是不知道 現在到底該找哪一位、哪一種律師,24 小時律師協助到場的真正價值,往往是在第一時間讓整體處理有方向,而不是讓家屬自己在混亂中亂找資源。
三方徵信社在這類情況下可以怎麼協助?
當您或家屬臨時遇到警方通知到案、拘提、逮捕、警詢或偵查程序,不知道現在該找誰、也沒有熟悉的法律窗口時,三方徵信社可先協助 釐清現況、整理需求,並提供合作律師資訊或專業律師推薦轉介,這類協助的重點不是在取代律師,而是在案件最急迫的時候,幫助當事人更快連上真正能處理問題的專業資源。
如果案件後續還延伸到感情糾紛、婚姻問題、外遇蒐證、詐騙蒐證或其他相關法律需求,也能再依個案情況,銜接到合適的專業律師,對多數民眾來說,最重要的不是一次懂完所有法律,而是 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有人能幫你找到對的方向。
合法徵信社服務項目
面對警方拘提、逮捕時,先做對這幾件事
1. 先確認自己現在是什麼程序
是通知到案、拘提、逮捕,還是配合說明?先搞清楚程序位置,後面才知道怎麼應對。
2. 不要因為緊張就急著全部回答
在還沒理解案情、問題方向與程序風險前,太快做完整陳述,往往更容易讓自己陷入不利局面。
3. 盡快聯繫專業律師
越前期有律師介入,越有機會把程序風險、筆錄內容與後續方向控制在更穩定的範圍。
4. 家屬先確認地點與承辦單位
若當事人已被帶往警局或其他偵查機關,家屬應先確認地點、承辦人與案由,再進一步安排律師協助。
5. 沒有法律窗口時,可先透過三方徵信社協助轉介
若當下真的不知道找誰,也可先由三方徵信社協助釐清狀況,並安排合作律師或專業律師推薦轉介,讓事情不要在最前面就亂掉。
FAQ|被警方拘提、逮捕時大家最常問的問題
Q1:被警方帶走時,可以馬上找律師嗎?
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在警詢、調查過程中,都有選任辯護人的權利,家屬也能協助選任。
Q2:警詢時可以不回答嗎?
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訊問前應告知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Q3:警方一定要等律師到場四小時嗎?
不能這樣一概而論。一般案件重點是:若無辯護人的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原則上應停止訊問;而「等候逾四小時得逕行詢問」主要出現在特定法定情形,例如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案件的法扶指派規則。
Q4:家屬也可以幫忙找律師嗎?
可以。《刑事訴訟法》第27條明定,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等,都可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Q5:24小時律師陪訊一定免費嗎?
不一定。若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專案資格,可由法扶派任律師陪同到場,且律師費由法扶支付;但是否符合資格,仍須依專案條件判斷。
Q6:三方徵信社可以怎麼幫忙?
若您或家屬臨時遇到警方通知到案、拘提、逮捕、警詢或其他刑事程序,不清楚下一步怎麼做,也可先透過三方徵信社協助釐清狀況,並安排 合作律師 或 專業律師推薦轉介,讓後續處理更快進入正軌。
結語
被警方拘提、逮捕或通知到案時,最怕的往往不是程序本身,而是不知道自己現在有什麼權利,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但依現行法律,被告與犯罪嫌疑人本就享有選任辯護人、保持緘默、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基本保障;越早理解、越早主張,越有機會避免在高壓情境下陷入被動。
如果您或家屬正面臨類似情況,不清楚要不要找律師、該找哪位律師,或不知道現在應該先處理什麼,也可先透過 三方徵信社 協助釐清方向,並安排合作律師 或 專業律師推薦轉介。很多時候真正能保護自己權益的關鍵,不是在事後補救,而是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連上對的專業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