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婚姻發生外遇後,很多人第一個問題就是:外遇的人可以提離婚嗎?
答案是:可以,但要分情況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原則上可以走協議離婚;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就會進入裁判離婚的問題,依民法第 1049 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而依民法第 1052 條,若要向法院請求離婚,則要看是否符合法定事由或是否已達「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更重要的是民法第 1052 條第 2 項但書目前仍規定:若重大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原則上只有他方可以請求離婚,不過,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4 號也指出,若一律不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可能在個案上顯然過苛;如果逾期未完成修法,法院應依該判決意旨裁判,換句話說:外遇的一方不是絕對不能提離婚,但若屬主要有責配偶,裁判離婚的難度通常較高,仍要看個案事實與法院判斷。
以下:三方徵信社-合作離婚律師就用 4 個重點,帶你看懂外遇後要怎麼正確處理離婚問題。
一、先分清楚:你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1. 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結束婚姻,無論婚姻破裂原因是不是外遇,都可以往協議離婚方向處理。民法第 1049 條明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
這類情況通常重點不是「誰先外遇」,而是雙方能不能就下列事項談妥:
- 離婚條件
- 未成年子女安排
- 財產與債務問題
- 後續生活分工
如果談得攏:法院程序通常比訴訟離婚快,也比較能降低衝突成本。
2. 裁判離婚
若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可能要走裁判離婚。民法第 1052 條列有法定離婚事由,例如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惡意遺棄、故意犯罪受一定刑度判決等;另外,若有其他重大事由,已難以維持婚姻,也可能成為請求離婚的依據。
二、外遇的人可以提離婚嗎?重點在「能不能提」和「會不會准」
很多人會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其實要分開看:
1. 外遇的人-不是完全不能提離婚
如果雙方都願意離婚,外遇方當然可以一起辦理協議離婚。
但如果要走法院,問題就不是單純「能不能提」,而是法院會不會准。依民法第 1052 條第 2 項但書,若婚姻破裂的重大事由主要由一方造成,原則上只有另一方可以請求離婚。
2. 有責配偶在裁判離婚上-通常處於比較不利的位置
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4 號指出,限制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並不違憲;只是如果一律完全禁止,可能在個案上過苛,因此:外遇方提起裁判離婚,不代表一定敗訴,但也不代表一定可以順利離婚,而是要回到具體個案去看。
3. 法律上真正要處理的-是婚姻破裂原因與責任分配
外遇的人可以提離婚,但若外遇是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法院是否准許裁判離婚,仍須看有責程度、婚姻破裂狀況,以及個案是否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所提的例外情形。
三、外遇方提離婚,常會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1. 可能衍生配偶權賠償問題
除了離婚本身,外遇事件還常伴隨侵害配偶權的爭議,民法第 195 條第 3 項規定,對於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者,準用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規定。也就是說,若外遇行為已達侵害配偶權的程度,另一方可能另外主張精神慰撫金。
2. 協商籌碼可能變弱
當一方被指為外遇或主要有責配偶時,離婚談判往往不只是感情問題,
還會牽動:
- 是否願意協議離婚
- 賠償要不要談
- 子女安排怎麼談
- 離婚條件如何設計
所以外遇方若想提離婚,通常不能只看「我想不想離」,還要先評估整體法律風險。這部分雖然不是單一條文可以直接算出答案,但實務上確實是離婚談判的核心之一。
3. 不當蒐證或情緒性處理,反而可能讓局勢更糟
面對外遇與離婚,很多人會急著翻手機、跟監、公開對話,甚至直接攤牌。但真正進入法律程序時,重點不是誰比較生氣,而是:
- 證據能不能用
- 風險有沒有先評估
- 談判順序對不對
因此:離婚前先做法律盤點,通常比直接衝進訴訟更重要。
四、離婚律師教你 4 招,外遇後這樣處理比較正確
第 1 招:先確認你要的是「談離婚」,還是「打離婚」
若雙方還有談的空間,先評估協議離婚,通常會比直接進入訴訟更省時間與成本。
若對方完全不同意,才進一步評估是否符合裁判離婚要件。
第 2 招:不要只問能不能提,要先問自己站在什麼法律位置
外遇方最大的誤區,是只問「我可不可以提離婚」,卻沒先想:
- 我是不是婚姻破裂的主要責任方?
- 有沒有其他重大事由可主張?
- 目前案件是協商優勢,還是訴訟風險高?
這一步沒看清楚,後面常常越走越亂。
第 3 招:先盤點配偶權、賠償與子女問題
外遇離婚不只是婚姻結束,常常還會一起牽動:
- 配偶權侵害爭議
- 精神慰撫金請求
- 子女照顧與生活安排
- 財產與債務協商
因此:真正要處理的不是「先提離婚就贏」,而是要把所有後續風險一起看。
第 4 招:找專業律師先做策略,不要靠情緒處理
這類案件最怕的不是法律太難,而是當事人太急。
實務上:很多原本可以談的案件,是因為:
- 話說太滿
- 證據亂蒐
- 程序走錯
- 沒先評估配偶權風險
結果把局面越弄越僵。
不管你是外遇方還是被外遇的一方,先找離婚律師做個案評估,再決定談判、蒐證或起訴順序,通常會比自己硬闖更安全。
結語:外遇的人可以提離婚,但「能不能成功離」,還是要看個案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外遇的人可以提離婚嗎?
答案是:可以提出,但不代表法院一定會准。
在台灣現行制度下,若雙方都同意,當然可以走協議離婚;但如果進入裁判離婚就要看民法第 1052 條的適用、婚姻破裂原因、責任歸屬,以及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4 號所揭示的個案判斷原則。
若你目前正面臨外遇、婚姻破裂、配偶權爭議或離婚談判卡關,建議先把情緒放旁邊,先確認法律位置,再決定下一步。三方徵信社可協助釐清案件方向,並由合作律師提供進一步法律評估,協助當事人用合法、正確的方式處理婚姻糾紛。
FAQ 外遇離婚常見問題
外遇的人一定不能提離婚嗎?
不一定。若雙方同意,可以協議離婚;若進入裁判離婚,則要看是否符合民法第 1052 條要件,以及外遇方是否屬主要有責配偶。
外遇可以直接告離婚嗎?
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否能獲法院准許,仍須視具體事實與責任分配而定。
外遇提離婚,一定要賠償嗎?
不一定,但若外遇行為已達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另一方可能另外主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外遇後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先分清楚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再盤點配偶權、賠償、子女與證據問題,最後由專業律師協助擬定策略,通常會比情緒處理更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