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律師後可以退費嗎?常見的3種處理情況

通常委任律師後:可能因為雙方溝通不順、案件策略不同或律師無法繼續處理,讓當事人想要終止委任。

這時最常見的問題是:

委任律師後可以退費嗎?

可以提出退費要求,但不代表一定能全額退費。

依台灣《民法》第549條規定:委任契約的任何一方原則上都可以隨時終止;但如果在對另一方不利的時間終止,仍可能產生損害賠償問題。

《民法》第548條也規定:委任關係若不是因可歸責於受任人的原因提前終止,受任人可就已經處理的部分請求報酬。

通常律師退費不能只看「有沒有開庭」,而要一起檢查:

  • 委任契約怎麼約定
  • 律師已完成哪些工作
  • 案件目前進行到哪裡
  • 是哪一方決定終止
  • 終止委任的原因是什麼

以下透過3種常見情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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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答案:3種情況可能怎麼退?

情境 常見處理方向
剛簽約,律師尚未正式辦案 較有機會扣除必要費用後退回大部分款項
律師已撰寫書狀、閱卷或出庭 通常扣除已完成工作的合理報酬
律師無法繼續承辦或明顯延誤 應結算實際服務,退還與服務不相當的部分

台灣目前沒有統一的律師退費比例,也不是尚未開庭就一定能全額退費。

01_委任律師後可以退費嗎

情境一:剛簽約就反悔,律師還沒有正式辦案

王小姐準備提出離婚訴訟與律師簽訂委任契約並支付新臺幣10萬元。

兩天後:丈夫表示願意協議離婚,王小姐因此決定暫時不提告,要求律師全額退費。

此時律師雖然尚未遞交起訴狀,也沒有開庭,但已經:

  • 完成一次法律諮詢
  • 閱讀婚姻及財產資料
  • 初步分析離婚條件
  • 說明訴訟與協議方向

這種情況可以全額退費嗎?

不一定,但通常較有協商空間。

尚未開庭不代表律師完全沒有工作,若律師已提供諮詢、審閱資料或進行法律分析,可以主張扣除與已完成工作相當的費用。

王小姐可以要求律師列出目前完成的工作

再與律師協商:

原委任費-已完成工作的合理報酬=可能退回的金額

如果律師幾乎尚未處理案件,當事人爭取退回大部分費用的理由通常較充分;但是否能全額退回,仍應以契約內容及實際工作為準。

情境二:律師已經開始辦案,當事人中途想換律師

陳先生委任律師處理侵害配偶權案件,支付第一審律師費12萬元。

案件進行期間,原律師已經:

  • 整理照片及對話紀錄
  • 完成起訴狀
  • 向法院遞交證據
  • 出席一次調解
  • 準備第一次開庭

但陳先生認為律師回覆速度太慢,決定改找另一名律師,並要求原律師退回全部費用。

換律師就能要求全額退費嗎?

通常不能直接要求全額退費。

依《民法》第548條:委任關係在事務尚未完成前終止,若不是因可歸責於受任人的原因,受任人仍可就已經處理的部分請求報酬。

原本律師已完成起訴、證據整理及調解等工作,通常可以保留與這些工作相當的費用。

雙方可依下列項目協商:

  1. 已經完成多少份書狀
  2. 是否已經閱卷或出庭
  3. 委任費包含幾次庭期
  4. 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
  5. 契約是否訂有中途終止的結算方式

如果只是當事人不喜歡律師說話方式或想改找更有名的律師,不代表原律師必須退回全部費用。

不過,律師倫理規範要求律師不得無故延誤受任事件,並應適時告知案件的重要進度,若律師長期沒有回覆,也未處理應辦事項就要進一步釐清是否已妥善履行委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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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三:律師突然辭任,或長期沒有處理案件

李小姐委任律師處理剩餘財產分配案件,已支付15萬元。

委任後數個月,律師很少回覆訊息,也沒有清楚說明案件進度。後來律師突然表示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承辦,要求李小姐另找律師。

李小姐擔心即將到來的法院期限,除了要求退費,也想知道律師是否可以突然退出案件。

律師主動辭任,費用怎麼處理?

《律師法》第32條規定:律師接受委任後,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片面終止契約;終止時應提前通知委任人、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當事人權益受損,並返還不相當部分的報酬。若因懈怠或疏忽造成當事人損害,第33條另有賠償責任規定。

律師倫理規範也要求:律師終止委任時應採取合理措施保護當事人,並退還與已提供服務不相當的報酬。

通常這種情況應確認:

  • 律師為何無法繼續承辦
  • 是否已提前通知當事人
  • 有沒有即將屆期的法院期限
  • 已經完成哪些工作
  • 哪些服務尚未提供
  • 是否已返還卷宗及案件資料

如果律師收取完整審級費用,卻只完成少部分工作,當事人可以要求結算實際服務,並退回尚未提供服務所對應的費用。

如果因律師疏忽導致錯過期限或權益受損,可能不只是退費問題,還要由律師依具體資料判斷是否涉及損害賠償相關問題。

官司打輸了,可以要求律師退費嗎?

單純敗訴,通常不代表律師必須退費。

律師提供的是法律分析、書狀撰寫、證據整理、協商及出庭等專業服務,不是保證法院一定作出有利判決。

律師倫理規範也明定,律師不得就受任事件擔保會獲得有利結果。

因此,退費的判斷重點不是隻看輸贏,而是:

  • 律師是否履行契約
  • 是否完成約定工作
  • 有沒有無故拖延
  • 有沒有重大疏忽
  • 收費與實際服務是否相當

若律師已正常完成委任工作,只是判決結果不如預期,通常不能僅以敗訴為理由要求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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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寫「中途終止概不退費」就一定不能退嗎?

不能只看單一條款。

律師法要求律師向委任人明確說明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數額;律師倫理規範也要求律師在成立委任關係時說明酬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以文字說明為宜。

實際發生退費爭議時,仍要綜合判斷:

  • 完整契約內容
  • 案件處理進度
  • 律師完成的工作
  • 終止委任的原因
  • 已收費用是否與服務相當

看到「概不退費」時,不要立即認定完全沒有協商空間,也不要自行認定該條款一定無效,仍應交由專業人士依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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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律師退費前,先做這5件事

1. 找出委任契約

確認委任範圍、審級、出庭次數、終止及退費條款。

2. 整理付款證明

儲存匯款紀錄、收據、發票與雙方通訊內容。

3. 要求提供工作明細

確認律師完成哪些諮詢、書狀、閱卷、出庭及協商工作。

4. 以文字終止委任

透過電子郵件、存證信函或其他可保存紀錄的方式,明確說明終止日期與退費要求。

5. 取回案件資料

律師倫理規範要求律師依委任人要求提供案件檔案影本,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案件相關物品也應依規定返還。

律師拒絕退費怎麼辦?

先請律師提供:

  • 已完成工作的明細
  • 費用計算方式
  • 不予退費的契約依據
  • 尚未完成的服務項目

若協商仍無結果:可以攜帶委任契約、付款證明、通訊紀錄、書狀及開庭資料,向其他律師諮詢。

若認為律師涉及違反執業規範,也可以向律師所屬的地方律師公會詢問申訴或爭議處理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訴不等於一定能立即取得退費。若雙方對返還金額仍有爭議,可能要透過調解或民事程序處理。

常見問題

律師還沒開庭,可以全額退費嗎?

不一定。即使尚未開庭,律師可能已完成諮詢、閱卷、研究案情或撰寫書狀。

自己決定撤告,律師費會退嗎?

要看律師已經完成多少工作,以及委任契約如何約定。當事人自行撤告不代表律師先前提供的服務不存在。

更換律師後,原本的案件資料可以拿回嗎?

可以要求原律師返還原始資料或提供案件檔案影本,但製作影本所需的合理費用可能由委任人負擔。

律師長期不回訊息,可以要求退費嗎?

可以要求律師說明案件進度及已完成的工作。是否能退費,仍要判斷未回覆的程度、是否影響案件,以及律師是否履行委任內容。

律師退費有固定比例嗎?

沒有統一比例。通常依委任契約、案件進度、完成工作及終止原因個別判斷。

結語:律師費能否退回,要看服務完成程度

委任律師後可以終止契約並提出退費要求,但能退多少,不能只看案件有沒有開庭。

最重要的判斷標準是:

契約如何約定、律師完成多少工作、由誰終止委任,以及收費是否與實際服務相當。

遇到離婚、外遇、侵害配偶權或配偶離職問題時,建議在委任律師前先整理現有證據、確認案件目標及委任範圍。

三方徵信社提供合法調查、證據整理及合作律師轉介服務,協助當事人在進入協商或訴訟前,先釐清案件事實與證據方向,減少因準備不足而重複委任或更換律師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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