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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遇准許解放66次別跟我爸就好

▲小美得到丈夫同意後,與陳男發生66次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丈夫外遇,事後詢問丈夫可否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時,得到「只要不要跟我老爸都可以」的答覆,便與已婚陳姓男子交往,進而玩遍3縣市。沒想到,小美的老公竟突然提告,但台中地檢署認為,小美老公有縱容之意,因此不起訴,小美老公再向台中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仍遭駁回。。
小美證稱,丈夫外遇後,她詢問喝完酒的對方「我和陳男上床可以嗎?」沒想到老公竟回「可以啊」,且全程都有錄影,因此她也放開心,將影片傳給陳男後,兩人開心交往,並在台中、台北及高雄等地不斷約會發生關係。
陳男供稱,他和小美發生關係前,對方曾說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且分居,同時她的丈夫也有女友,不介意她和其他人發生關係。至此開始,他才和小美到澳門及台灣各地遊玩。
然而,小美老公指控,影片都是酒醉後的玩笑話,完全沒有印象,道德感很重的他,不可能有縱容的情況發生;另外,家庭被陳男介入後破碎,讓他每天以淚洗面,因此憤而提告妨害家庭,求償350萬元。

▲小美與陳男曾在摩天輪上發生過關係,標記「插旗」。(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友人證稱,他們都看過「同意影片」,小美老公在影片中說「只要你不跟我老爸上床就好了,我的道德感是很Low的」,且多人出遊時,小美及陳男的相處模式就像情侶,兩人更會在對話群組內討論曾在公廁、摩天輪及電影院等地點發生關係的經過。
此外,陳男會在小美贈送的筆記本上寫下兩人的愛情故事,其中更以「插旗」記錄在何處發生關係,如高鐵車廂、高鐵車站、車庫、摩天輪、診所路邊等地。
法官認為,小美是正常智識程度的成年人,交朋友等正常社交行為不需經過配偶同意,但詢問能否發生關係等問題就不可能輕忽,即使小美老公聲稱酒醉開玩笑,仍違反社會常情。
法官表示,陳男與小美發生66次性行為,頻繁地外出及在外過夜,雙方甚至不避諱到友人聚會,可見小美老公不可能不知情,因此認定是小美丈夫縱容、同意小美的行為,判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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